华丰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629证券简称:华丰科技公告编号:
2026-031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70,044,641.66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7,262,135股,发行价格为133.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72,399,876.5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586,942.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8,812,933.74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6年
月
日出具了XYZH/2026CDAA3B0652《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
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1 | 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 | 44,973.40 | 38,800.00 |
| 2 | 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 | 47,015.51 | 38,740.00 |
| 3 | 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 | 8,000.00 | 6,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700.00 | 13,700.00 |
| 合计 | 113,688.91 | 97,240.00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由于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9,038,226.9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1 | 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 | 388,000,000.00 | 218,387,796.52 |
| 2 | 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 | 387,400,000.00 | 36,682,665.64 |
| 3 | 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 | 60,000,000.00 | 13,967,764.75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7,000,000 | |
| 合计 | 972,400,000.00 | 269,038,226.91 |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586,942.76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006,414.75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说明 |
| 保荐及承销费 | 2,201,660.09 | - |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625,094.35 | 547,169.82 | 自有资金支付 |
| 律师费用 | 433,962.26 | 216,981.13 | 自有资金支付 |
| 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 | 326,226.06 | 242,263.80 | 自有资金支付 |
| 合计 | 3,586,942.76 | 1,006,414.75 | — |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 1 | 高速线模组扩产项目 | 218,387,796.52 | 218,387,796.52 |
| 2 | 防务连接器基地建设及扩能项目 | 36,682,665.64 | 36,682,665.64 |
| 3 | 通讯连接器研发能力升级项目 | 13,967,764.75 | 13,967,764.75 |
| 4 | 发行费用 | 1,006,414.75 | 1,006,414.75 |
| 合计 | 270,044,641.66 | 270,044,641.66 | |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6CDAA3B0749),认为:华丰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丰科技截至2026年
月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