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4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02/23 ~2024/08/23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75.20元/股(调整前为76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477,322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632% |
实际回购金额 | 30,016,900.65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8.44元/股~67.09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6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2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截至 2024年7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7,322股,占公司总股本131,419,086股的比例为0.36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7.09元/股,最低价为58.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16,900.6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1,207,490 | 38.97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0,211,596 | 61.03 | 131,419,086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477,322 | 0.3632 |
股份总数 | 131,419,086 | 100.00 | 131,419,086 | 100.00 |
注: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变动原因:2024年4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51,207,490股因限售期满上市流通。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77,322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已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