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信息: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宁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