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信息: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6-04-25  莱斯信息(688631)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631公司简称:莱斯信息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战略管理、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销售、采购、项目实施)、研发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传递、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关联交易、资金管理及信息系统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2%≤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2%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关键岗位人员舞弊;(3)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5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4)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1)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2)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出现一般失误;(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4)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系统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等相关制度,已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与经营管理需求相适应,并得以有效执行及持续监督,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平稳,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缺陷的情况。

下一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意识,优化相关制度及管控程序,保持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并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菲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