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虎先生为公司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的《关于选举公司联席董事长及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的《关于选举公司联席董事长及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