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成都智明达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
? 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授信基本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