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