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4年5月修订)》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董事会进行了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