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成都智明达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2024年8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合计8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的《成都智明达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4年11月5日,公司将前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3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