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3  智明达(688636)公司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26 年4 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4 月1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5 年度财务 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所涉8.197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应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71%。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 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