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辰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誉辰智能(6886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拟申请新增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公司原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的用于“中山誉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部分资金分别转入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由公司分别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行政许可[2023]995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6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项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并形成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8月 25 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