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辰智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3

查股网  2024-04-27  誉辰智能(688638)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誉辰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8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4,492,919.22元,募集资金净额754,507,080.78元。

截止2023年7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42,445,509.58元,其中:公司置换截止2023年11月15日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6,023,107.1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2,445,509.58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3,604,026.10元、发行费用税费3,775,5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5,665,597.30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48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665,597.3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3年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15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9月1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1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3958689530,000.0091.16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811030101280068286447,229.953,213.04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337110100100726282-0.03活期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69904850110616-0.41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751077355099-5.30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674377563958-256.62活期
合计77,229.953,566.56-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仅扣除保荐承销费之后划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其它发行费用将在募集资金到达专户后扣除,因此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存在一定差异。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754,507,080.7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2,445,509.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2,445,509.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1)-(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中山誉辰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328,017,800.00328,017,800.00328,017,800.00142,445,509.58142,445,509.58185,572,290.4243.43%2024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28,017,800.00428,017,800.00428,017,800.00242,445,509.58242,445,509.58185,572,290.42-----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326,489,280.78326,489,280.7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326,489,280.78326,489,280.78---------
合计754,507,080.78754,507,080.78428,017,800.00242,445,509.58242,445,509.58185,572,290.4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83.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492,919.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07,080.78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326,489,280.7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为326,489,280.78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326,489,280.78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支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6,023,107.14元,置换截止2023年11月15日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64,145.64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681号《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6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3,375,481.10元,其中已收利息963,780.82元,期末计提利息2,411,700.28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余额为480,000,000.00元,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一年期大额存单余额为120,0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一年期大额存单余额为190,000,000.00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60,000,000.0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