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关于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9  华恒生物(688639)公司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3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6)。

截至2024年2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7,0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截至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7,540,180股的比例为

0.32%,回购最高价为121.00元/股,回购最低价为92.20元/股,回购均价为100.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49,982,197.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MAO JIANWEN(毛建文)及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唐思青出现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6,600股,回购股份将在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