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为80,325,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28%被动稀释至32.17%,持股比例合计减少3.1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因获得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及权益分派股本转增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由38,104,749增加至80,325,485股,因股权激励增发股份及权益分派股本转增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08,000,000股增加至228,601,487股,以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28%被动稀释至35.14%,持股比例合计减少0.14%。
2024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122,510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28,601,487股增加至249,723,997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仍为80,325,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5.14%被动稀释至
32.17%,持股比例合计减少2.97%。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郭恒华 | 21,411,194 | 19.83% | 45,227,285 | 18.11% |
合肥市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34,951 | 10.03% | 22,780,485 | 9.12% |
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限公司 | 3,457,038 | 3.20% | 7,268,422 | 2.91% |
郭恒平 | 2,401,566 | 2.22% | 5,049,293 | 2.02% |
合计 | 38,104,749 | 35.28% | 80,325,485 | 32.17% |
注:1、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的总股本108,000,000股计算,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的总股本249,723,997股计算。
2、公司股东合肥市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宁波睿合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其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