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逸飞激光(688646)公司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行政楼40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普通股股东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6,450,79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6,450,79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9.320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9.32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曹卫斌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450,29199.999100.00005000.0009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昕、吴佳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