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19  逸飞激光(6886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6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富长江”)持有公司股份从3,273,900股减少至3,17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3.44%减少至3.33%。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比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从1,636,920股减少至1,586,0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1.72%减少至1.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16%减少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并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富长江和中比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海富长江

(1)基本情况

类别内容
企业名称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8560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52,7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8月4日
经营期限2016-08-04至2026-12-09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创新园C4栋
股权结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39.5692%;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5.669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1.8708%;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1.8708%;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1.8708%;湖北长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3.9569%;中元汇(武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9569%;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2353%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海富长江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均宇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海富长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无

2、中比基金

(1)基本情况

类别内容
企业名称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包振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5306X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0,000万欧元
类别内容
成立时间2004年11月18日
经营期限2004-11-18至2024-11-17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一级市场认购中国政府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债券;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7层738室
股权结构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15%;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法国巴黎富通银行持有10%;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比利时政府持有8.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有8.5%

(2)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中比基金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包振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中国北京

中比基金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无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海富长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1,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持股比例由3.44%减少至3.33%。中比基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持股比例由1.72%减少至1.67%。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减持价格区间(元/股)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变动比例
海富长江集中竞价2024/10/9~2024/10/1728.11~31.54人民币普通股101,8000.11%
中比基金集中竞价2024/10/9~2024/10/1728.11~31.47人民币普通股50,9000.05%
合计人民币普通股152,7000.16%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海富长江和中比基金合并持有公司4,910,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海富长江和中比基金合并持有公司4,758,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海富长江合计持有股份3,273,9003.44%3,172,1003.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73,9003.44%3,172,1003.33%
中比基金合计持有股份1,636,9201.72%1,586,0201.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36,9201.72%1,586,0201.67%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并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合并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富长江、中比基金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