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逸飞:逸飞激光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5-08  逸飞激光(6886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46证券简称:ST逸飞公告编号:2025-040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646ST逸飞2025/5/16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吴轩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25.67%股份的股东吴轩,在2025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直接持有25.67%股份的股东吴轩提交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股东吴轩提议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行政楼4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5月22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披露《逸飞激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