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须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启军 李颖琦 刘峰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