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6-152号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4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证明…………第12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3-14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6-152号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邮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邮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邮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中邮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邮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18元,共计募集资金516,12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0,849,056.6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5,270,9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2,830,188.68元、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7,242.4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5,653,512.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
页共14页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35,653,512.2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3,971,543.74 |
第
页共14页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C2 | 864,875.4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63,971,543.74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D2=B2+C2 | 864,875.4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72,546,843.9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55,965,569.80 | |
差异[注2] | G=E-F | -83,418,725.85 |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注2]差异原因说明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53,533,944.92元中,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金额92,934,400.00元。尚余60,599,544.92元未完成置换;
2.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7,461,320.75元尚未完成置换;
3.申报发行费用4,920,261.3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4.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0,437,598.82元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7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执行监管协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
页共14页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8110201011901651279 | 150,401,374.91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澳门路支行 | 931008010001023196 | 128,299,286.4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310066014013007051362 | 77,262,263.0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3602013419201644793 | 2,645.4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 | 3602013719200187085 | ||
合计 | 355,965,569.8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募投项目中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819.5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00.00万元,由于无法区分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分别投入的设备产值,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7页共14页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43,565.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97.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97.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1] | 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17,000.00 | 17,000.00 | 17,000.00 | 9,461.22 | 9,461.22 | -7,538.78 | 55.65 | 2023年11月[注3] | [注4] | [注4] | 否 |
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6,935.93 | 6,935.93 | -8,064.07 | 46.24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2,539.72 | 2,539.72 | -4,460.28 | 36.28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第
页共14页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5,300.00 | 5,300.00 | 5,300.00 | 2,972.38 | 2,972.38 | -2,327.62 | 56.08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 | 否 | 2,700.00 | 2,700.00 | 2,700.00 | 1,423.83 | 1,423.83 | -1,276.17 | 52.73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565.35 | 11,565.35 | 11,565.35 | -11,565.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43,565.35 | 43,565.35 | 43,565.35 | 16,397.15 | 16,397.15 | -27,168.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353.3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746.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投入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380号)。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资金中6,806.09万元尚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此情况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此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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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1.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各级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因前述支付事项而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共计1,043.7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有1,043.76万元未置换完毕。2.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二级全资子公司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7,0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向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注1]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2]本年度各项目投入金额为置换报告中已披露的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金额与置换报告之后11月-12月募投项目继续投入的金额合计[注3]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付款条件影响,部分款项暂未支付[注4]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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