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联席保荐机构,负责中邮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出具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联席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联席保荐机构已与中邮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邮科技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联席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邮科技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联席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中邮科技业务情况,对中邮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邮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联席保荐机构督促中邮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联席保荐机构对中邮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邮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联席保荐机构督促中邮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联席保荐机构对中邮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邮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邮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联席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邮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联席保荐机构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邮科技不存在前述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属于竞争性行业,行业内竞争对手陆续通过上市提升资本实力及研发能力,总体竞争力有所提升,加之新进入竞争者逐步增多,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有效保持核心技术领先优势,不能满足客户对智能物流设备效率、稳定性、精准性的不断提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可能性,可能出现公司市场地位下滑的情形。
2、核心技术研发及泄密风险
为保持在技术方面的先进性,公司未来需要持续研发核心新技术,并以技术带
动产品更新及业务进步。公司长期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但未来仍需持续进行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方能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技术变化和不断升级的标准,或者公司研发出的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对于效率、稳定性的要求,公司将面临技术研发投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风险,市场竞争力也将削弱。此外,公司应重视核心技术保密工作。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公司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被他人抄袭、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快递物流行业的头部客户,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3.86%,该情形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快递物流行业是智能物流设备最主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呈现规模化、集中化的特点。若公司不能通过产品创新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或其他下游市场需求,或主要客户因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将导致业绩波动风险。
2、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向邮政集团提供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等,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邮政集团智能物流系统和智能专用车的需求较大,与公司合作历史较长,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若该等关联销售收入大幅减少,且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拓展新客户、新业务,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拓展失败的风险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快递物流和电商行业,且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在继续服务好现有主要客户的基础上,公司将持续加大其他快递物流和电商行业客户以及机场、烟草、仓储等新行业的客户拓展及研发投入。如未来公司由于新业务拓展所需的客户资源、研发投入、技术验证不及预期,可能存在无法进入客户供应链体系、产品市场认可度不足等情况,无法覆盖业务拓展产生的研发投入、销售投
入等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项目周期较长的风险
公司业务流程一般包括方案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细化、物料采购、现场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工作。公司的部分项目实施周期相对较长,从方案初步设计至设备验收可能需要超过一年的时间,这将导致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并占用一定营运资金。并且,如客户在项目实施期间修改方案等,将导致项目实施周期进一步延长,进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影响整体盈利水平。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73,386.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60%,同比增长6.35%。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款周期延长甚至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30,660.28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4.42%。公司存货主要是公司已发至项目现场但尚未安装调试完成或已安装调试完成但尚未经客户验收的产品。由于公司产品从组装、调试到客户验收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若公司正在执行的项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动、或者项目方案的调整导致继续履约追加成本超过存货可变现净值,则存货存在发生跌价的风险,并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受到下游市场情况变动的影响,未来如果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可能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公司或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进而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15.43%,同比增加1.52个百分点。公司提供的
智能物流系统为相对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到市场竞争、项目复杂程度、产品结构、生产成本结构、实施周期等因素影响,不同项目间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服务质量提升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保持竞争优势,公司的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下游客户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系统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增速。如果未来公司下游客户对转运中心新建扩建、物流设备投入及更新替换等方面的投资需求放缓或下滑,进而减少对智能物流系统的采购,或者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则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2、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系快递物流行业客户。受“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促销节日影响,四季度一般为快递业务旺季。根据快递业务需求,公司向快递客户销售的物流设备普遍在四季度、尤其是“双十一”前集中验收,导致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快递物流、电商、机场、烟草、汽车等多个下游行业客户提供智能分拣系统、智能传输系统等产品。公司的下游行业渗透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行业整体波动性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一定关联性。未来,如果国内外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周期性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下游产业增速放缓,可能进一步导致客户对公司智能物流系统的需求大幅下降,进而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951,939,760.66 | 2,219,433,280.06 | -12.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593,755.96 | 79,105,698.37 | -9.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1,821,806.86 | 71,339,882.47 | -27.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396,555.49 | 197,935,531.51 | -82.62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25,707,160.29 | 1,218,207,597.72 | 41.66 |
总资产 | 2,816,402,366.77 | 2,812,098,743.11 | 0.15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78 | -12.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78 | -12.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70 | -3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5 | 6.69 | 减少1.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2 | 6.03 | 减少2.0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20 | 3.94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2.05%,主要系受下游客户投资阶段性调整影响,国内智能物流系统行业竞争加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7.3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且公司研发投入、按会计政策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2.62%,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的超大型项目进度款较多且留抵退税金额较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41.66%,主要系2023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0.00%,主要系2023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使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长期的项目实践经验
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布局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领域研发设计、制造集成与销售业务的企业之一,具备先发优势,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及管理经验,在国内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领域处于领先地位。长期发展以来,公司主导设计并实施了快递物流、电商、机场、烟草等多个行业的上千个项目,其中包括中国邮政南京航空集散中心、中国邮政广州邮件处理中心、中国邮政速递无锡长三角邮件处理中心、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分拣设备集成服务项目、京东上海亚洲一号无人分拣仓项目、首都机场跨境电商分拣项目、三亚机场行李分拣系统项目、长沙卷烟厂项目等多个全国知名大型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二)重视研发积累与技术储备的创新理念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作为驱动企业发展的引擎,基于业务布局,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设立研发中心,加强总部统一管理,并充分发挥各地技术优势和特长,积极推进新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设计,促进公司整体研发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公司坚持开放理念,不断加大对外合作力度,深化与国内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等的战略合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强化研发力量,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丰富的底层技术储备及扎实的产品开发能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及创新,并采用“技术”与“产品”研发双轮
驱动、相互促进的研发模式,在持续深入攻克底层技术难题、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基础上,结合下游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与客户持续的互动和反馈,将下游热点、客户痛点等融入到产品的设计开发中,使公司提供的智能物流系统在通用性能、产业应用以及解决客户痛点、协助客户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极高的价值。
经过长期研发积累,公司在底层技术方面积累雄厚,掌握了一系列智能物流设备制造产业核心技术,并在矩阵、单件分离系统等产品中实现应用,有效保证了产品的稳定、可靠、高速度和高精度。公司可结合下游行业具体需求、现场环境、业务发展趋势等为客户量身打造定制化产品。针对下游行业难点问题,动态、及时、灵活地调整产品定位,并实现产品性能持续升级、快速迭代,从而不断推出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定制化产品,具备快速实现产品和解决方案转化的能力。
(四)稳定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
公司秉承“精益求精”的质量要求,自觉践行和传承“工匠精神”,为下游客户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智能物流系统。与标准化、流水线生产的产品相比,定制化系统要求公司更加深度了解行业需求,更加熟悉客户的业务流程,对公司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公司按照ISO9001和ISO14001标准质量管理方案建立了一套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客户需求沟通、研发设计、采购、设备集成组装及调试、售后服务等各环节进行了严格的业务控制流程。除掌握核心部件的组装能力外,公司还具有钣金件、机加工件的机械加工能力,进一步保障了公司产品的优质质量及稳定供应能力。公司是国内智能物流系统产品体系最丰富的公司之一,也是国内少数几家能够实现上亿级项目完整交付的企业,在智能物流系统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和集成等技术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强大的技术实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优异的使用性能、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构成了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并帮助公司获得了下游客户的青睐与认可。
(五)优质的客户资源及积累的品牌优势
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领先的技术水平、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以及快速响应、高质量交付、高效能处理的优质服务水平,经过数十年的打磨,公司目前已经
覆盖多个下游行业,并积累了数量庞大的稳定、优质客户群体。公司下游覆盖行业主要包括快递物流、电商、烟草、汽车、机场等,主要客户群体包括邮政集团、顺丰、京东、德邦、韵达、燕文物流、华为、3M中国、海尔家电、中国烟草、南方电网等行业内龙头企业和知名企业。长期以来,公司与下游龙头企业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基础,并且公司获得了客户颁发的2023年度“卓越合作伙伴奖”。
(六)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运营经验与行业经验,是公司宝贵的财富。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发展理念、公司文化和价值观高度认同,与公司共同成长,对公司的技术、产品、业务流程、发展战略等均非常熟悉,能够做出最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决策,对公司的创新改革、市场开拓等起着重要推动作用。经过多年培养,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知识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研发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合计为178人,占公司全体员工人数的13.30%。公司研发人员专业覆盖机械电子工程、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自动控制理论及其应用等各领域,以提供较为全面的技术支持。公司研发团队在智能物流设备制造领域长期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工作,对行业特点具有深刻的理解,并能对行业前沿技术及发展趋势实现准确把握,具备应对市场和下游产品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持续技术创新能力。
(七)以人为本的人力管理理念
公司一贯注重关爱员工,为员工提供较具竞争力的薪酬及员工保障福利,并通过科学的考核体系激励员工在各自岗位上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公司为关键岗位骨干人员提供了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机会,使其共享公司持续发展成果,激发了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及良好的人才培养体系也反哺了公司的经营,员工们恪尽职守、各司其职,共同创造了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公司文化,增强了公司凝聚力,成为公司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提升的源动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智能物流系统行业发展主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
富产品品类、优化产品性能,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16.13%。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和软件著作权35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获得专利325项(包含已失效数),其中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238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此外还拥有164项软件著作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35,653,512.2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3,971,543.74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C2 | 864,875.4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63,971,543.74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D2=B2+C2 | 864,875.4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72,546,843.9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55,965,569.80 | |
差异[注2] | G=E-F | -83,418,725.85 |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注2:差异原因说明如下:
1.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53,533,944.92元中,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金额92,934,400.00元。尚余60,599,544.92元未完成置换;
2.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7,461,320.75元尚未完成置换;
3. 申报发行费用4,920,261.3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4.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0,437,598.82元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8110201011901651279 | 150,401,374.9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澳门路支行 | 931008010001023196 | 128,299,286.4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 | 310066014013007051362 | 77,262,263.0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3602013419201644793 | 2,645.4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 | 3602013719200187085 | - |
合计 | 355,965,569.80 |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6,471,076股,持股比例为48.88%;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1 | 杨效良 | 董事长、总经理 | 140,326.33 | 140,326.33 | - | / |
2 | 杨连祥 | 董事 | - | - | - | / |
3 | 郝文宇 | 董事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4 | 陈启军 | 独立董事 | - | - | - | / |
5 | 李颖琦 | 独立董事 | - | - | - | / |
6 | 刘峰 | 独立董事 | - | - | - | / |
7 | 张战军 | 董事 | - | - | - | / |
8 | 郭志朝 | 董事 | - | - | - | / |
9 | 刘明阳 | 董事 | - | - | - | / |
10 | 宋云 | 监事 | - | - | - | / |
11 | 翁骏 | 监事 | - | - | - | / |
12 | 张巍 | 职工监事 | - | - | - | / |
13 | 徐德荣 | 副总经理 | 140,326.33 | 140,326.33 | - | / |
14 | 戴奕 | 副总经理 | 123,961.18 | 123,961.18 | - | / |
15 | 高宝华 | 董事会秘书 | 92,970.89 | 92,970.89 | - | / |
16 | 王江红 | 财务总监 | 116,989.77 | 116,989.77 | - | / |
(二)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上述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