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12-06  中邮科技(68864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议案二《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3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政府有偿征收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20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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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向股东大会登记处登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向股东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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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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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效良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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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邮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购买中邮证券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邮证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0万元。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邮证券61.67%的股份,为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8.8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邮证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注册资本585,961.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09-17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1.67%,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16%,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17%。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21,146,924,866.25元 净资产7,396,267,488.62元 营业收入812,142,966.02元 净利润47,104,657.91元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邮证券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购买中邮证券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根据购买的具体产品确定。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邮证券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后的上述办法全文已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后的上述办法全文已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

议案四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全文已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已经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议案五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以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购销货物、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并口径)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90,000.0046.1121,656.3211.09结合市场和行业需求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增加业务合作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2,000.001.020不适用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3,000.003.02406.200.41结合市场和行业需求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增加业务合作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1,000.001.010不适用
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800.00124.26501.6077.91
合计96,800.00/22,564.12/

注: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以及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3、2024年1-10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年度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90,000.0021,656.321、在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 2、部分业务订单在 2024 年下半年签订,尚在实施中,未确认收入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2,000.00-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1,600.00406.20在进行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时,主要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1,000.00-
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800.00501.60
合计95,400.0022,564.12

注: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年度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4日

类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刘爱力
注册资本13,7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
股东构成财政部持股90.0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9.99%
经营范围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各类邮政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货、第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家具、建筑材料、汽车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票务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63,999.77亿元、净资产9,938.34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983.85亿元、净利润733.21亿元。

2、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7886852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2015年4月27日至2045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胡尔纲
注册资本958,14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甲3号16层甲3-1601
股东构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11.83亿元、净资产168.28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77.98亿元、净利润-0.45亿元。

3、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YBDYB1F
成立时间2019年5月5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19年5月5日至2027年5月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38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4、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7554210H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29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29日至2056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谢云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6层601
股东构成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6797%;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7.977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8350%; 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3750%;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303%;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5.4368%。 注:上述股东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星应用系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软件产品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2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88%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3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8.75%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4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37%的股份,系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8.75%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认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和备件;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向关联方承租房屋、出租设备等,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充分利用相关方的资源优势,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议案六《关于政府有偿征收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配合广州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盘活公司现有闲置资产,

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经广州市天河区政府(以下简称“天河区政府”)

与公司双方协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源子公司”)天河区旧厂区拟由天河区政府予以有偿征收。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征收背景及征收方情况介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

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及广州市政府关于城中村

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天河区政府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的模

式,积极稳步推进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元岗片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信源

子公司位于天河区的旧厂区被列入元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首期

范围。本次征收方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拟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征收标的概况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99号,不动产权证证号

为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551号,土地属性为一类工

业用地,总面积为40,077平方米。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本次征

收土地账面资产净值为4,606.38万元。上述旧厂区目前基本处于闲置

状态,不是公司生产经营依赖的主要土地建筑,本次征收不影响信源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

(二)拟征收标的资产权属

本次征收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拟征收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在参考市场价格及资产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区间为9亿元-10.2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是公司积极配合广州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决策部署而计划开展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闲置资产,产生现金回流,更好地支持公司加快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本次征收及补偿顺利完成,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正面积极效应。本次征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