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邦安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发出通知,于2024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天翔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与会监事回避。
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与会监事回避。
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审议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1957号),公司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92.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0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4,872.67万元。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与会监事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审议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各级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与会监事回避。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