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装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135,490.3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6,577,688.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58%。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35,490.36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6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半导体设备行业与半导体行业密切相关,且市场规模波动幅度更大。长期来看,半导体行业将会保持旺盛生命力,作为产业链上游的半导体设备行业市场规模也会不断扩大。
伴随着我国半导体终端产品消费量的急剧增长以及全球半导体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我国半导体产业发展迅速,进而推动了市场对半导体专用设备的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前期研发投入大,产品验证和盈利周期较长。目前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且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快,公司在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及晶圆传片设备等多个领
域进行布局,并处于面板等泛半导体行业的市场开拓阶段,在研发投入、人才引进、厂房建设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35,490.36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公司处于持续扩产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与长远发展,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与长远发展,继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研发创新的资金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方案并同意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