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之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6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之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1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4,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8.16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208.8543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9% |
实际回购金额 | 30,000,641.37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1.75元/股~16.10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及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鉴于公司前次(第一期)回购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96,79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5年2月13日,公司本次(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088,543股。综上,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85,3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1%。
(三)截至2025年2月1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且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88,543股,占公司总股本424,480,000股的比例为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10元/股,最
低价为11.75元/股,回购均价为14.3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641.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及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3,965,608 | 26.85 | 113,965,608 | 26.8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10,514,392 | 73.15 | 310,514,392 | 73.15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2,196,794 | 0.52 | 4,285,337 | 1.01 |
股份总数 | 424,480,000 | 100.00 | 424,480,000 | 100.00 |
注1:公司第一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于2024年12月19日实施完成,累计回购2,196,794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088,54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可出售时的12个月内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