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迅捷兴(6886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5

议案四: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 22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8议案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9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参会。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十四、特别提醒: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15点00分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卓

(五)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三:《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四:《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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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PCB行业整体市场需求复苏滞后、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业绩增长面临较大挑战,同时受安防电子客户需求减弱主要影响使得公司业绩短期内承压明显。报告期,公司积极应对形势变化,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加快市场开拓同时围绕交期、品质、成本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444,659,814.31564,067,210.66-2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46,051.5064,075,348.41-2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024,380.8858,077,389.73-41.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52-32.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611.66-4.76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84,536,656.87648,195,873.345.61
总资产1,046,092,024.66850,691,150.9922.97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465.98万元,同比下降21.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4.61万元,同比下降27.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3,402.44万元,同比下降41.42%。

二、2022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31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4月21日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5月16日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6月2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6月24日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8月18日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31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2月12日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对于股东大会的决议、授权办理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依法务实高效执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5月12日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6月2日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2月28日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同时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定期报告的编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以及决策参考,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发表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拓展与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日常互动、交流,保障各位投资者知情权,同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全力以赴,致力于公司核心任务的攻坚

2023年,公司董事会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聚焦市场、聚焦客户,发挥特色化一站式服务优势,加快推动产能的提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拓宽业务合作范围和深度,在品质、价格、交期等方面多措并举提供富有竞争力的产品,以加速实现公司规模效应。2023年公司将加大提升信丰二期募投项目产能、加快实现工程自动化;稳步推进珠海“互联网+智慧型工厂项目”、开辟样板、小批量中高端客户新的经营模式;聚焦5G通信、光模块、高端服务器、人工智能、医疗电子等高附加值产品;积极瞄准汽车电子智能驾驶和智能座舱发展带来市场机遇,争取更好地完成2023年度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2、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

2023年,公司除继续在现有已经取得技术突破的领域深耕外,还将在高频高速天线、高端服务器、光模块、新能源汽车和自动驾驶、人工智能AI等领域投入更多的研发技术力量。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身技术开发水平,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3、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加强投关工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将积极通过投资者交流、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帮助投资者更加直观的了解和认识公司,有效传递公司价值,进一步树立公司资本市场新形象,提升公司资本运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也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研究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共召开了9次监事会并按时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监事会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4月21日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16日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6月2日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6月24日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8月18日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31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2月12日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各项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3、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完成经营指标。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至今未发现违法、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在强化监督、聚焦合规风控、完善机制、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发展等方面努力,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监督的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监事会将继续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严格关注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定期报告等工作,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1日

议案三: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两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杨文杰先生、刘丹凤女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两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刘木勇先生和洪芳女士。换届后,公司独立董事和专业配置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木勇,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任宁波飞扬音响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07年11月至2010年9月任宁波高新区轩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洪芳,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9年6月历任上海《印制电路信息》杂志社编辑、责任编辑、副主编;2009年7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秘书长;同时2014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文杰(离任),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任湖北省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05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8年4月至2013年2月,任深圳市赛瓦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12月至今任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6年7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刘丹凤(离任),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7年8月至1998年8月,任珠海市珠海宾馆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文员;1998年9月至2000年4月,任罗氏纺织(深圳)有限公司会计文员;2000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创卫商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1月至2003年8月,任深圳小白兔专业干洗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深圳市三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4月至2006年7月,任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9月至2013年4月,任凯誉管理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咨询主任;2013年5月至今,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一职;2016年7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或公司股东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在上述各项会议召开前,我们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依法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了每一项议案并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分别独立提出审核意见或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2022年,我们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木勇66001
洪芳66001
刘丹凤33001
杨文杰33001

2022年,我们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多方面的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子公司设立及运作等情况汇报。

我们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各专门委员会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们认为,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2年,我们通过电话、微信、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材料,充分保障了我们的知情权,并与我们及时沟通相关议案的具体情况,征求我们的意见并听取我们的建议,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不存在拒绝、阻碍、隐瞒或干预我们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议事规则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进行了审查,认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关联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对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使用安排,相关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2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6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聘任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1年度实际业绩实现情况未出现超出业绩快报披露的范围。公司业绩快报的发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4,250.00元(含税),该次现金分红已实施完毕。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经营规划,上述利润分配的执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2022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健全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化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各项工作的规范、有效运作。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9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2年,公司没有开展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议案四: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迅捷兴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末2021 年末增减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9,433,885.66135,651,891.6661.76%
交易性金融资产85,275,643.32122,049,578.08-30.13%
应收票据46,247,722.4758,847,228.32-21.41%
应收账款126,915,511.88129,739,686.49-2.18%
应收款项融资13,912,053.0330,741,540.08-54.75%
预付款项33,473.5049,362.19-32.19%
其他应收款1,769,333.551,617,144.499.41%
存货39,720,290.6455,439,348.27-28.35%
其他流动资产3,701,362.233,796,363.02-2.50%
流动资产合计537,009,276.28537,932,142.60-0.1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375,069,265.37219,747,291.5970.68%
在建工程76,612,420.027,823,397.13879.27%
使用权资产18,202,668.149,034,412.16101.48%
无形资产23,599,191.3524,547,876.91-3.86%
商誉1,878,964.771,878,964.770.00%
长期待摊费用8,029,901.311,616,283.53396.81%
递延所得税资产4,254,699.283,243,420.5931.18%
其他非流动资产1,435,638.1444,867,361.71-96.80%
非流动资产合计509,082,748.38312,759,008.3962.77%
资产总计1,046,092,024.66850,691,150.9922.97%

报告期内:

(1)货币资金:增加61.76%,主要系报告期末定期存款增加及新增借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30.13%,主要系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减少21.41%,主要系期末持有在手的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减少54.75%,主要系期末持有在手的十五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5)预付款项:减少32.19%,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6)固定资产:增加70.68%,主要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转固影响所致;

(7)在建工程:增加6,878.9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珠海工厂建设增加所致;

(8)使用权资产:增加916.8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新增租赁厂房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增加641.36万元,主要系公司租用厂房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31.18%,主要系公司本期因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96.80%,主要系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变动幅度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000,000.005,600,000.0096.43%
应付票据34,573,819.0766,573,976.79-48.07%
应付账款224,618,105.5093,433,635.24140.40%
合同负债813,846.34500,597.5962.57%
应付职工薪酬8,357,775.578,501,196.90-1.69%
应交税费5,321,734.595,121,157.453.92%
其他应付款2,996,693.603,576,009.73-16.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01,707.174,331,269.5017.79%
其他流动负债19,313,952.036,335,421.53204.86%
流动负债合计312,097,633.87193,973,264.7360.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0,000,000.00不适用
租赁负债14,619,403.485,082,355.67187.65%
递延收益4,687,948.693,432,220.5436.59%
递延所得税负债150,381.757,436.711922.15%
非流动负债合计49,457,733.928,522,012.92480.35%

(1) 短期借款:增加96.43%,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借款所致;

(2) 应付票据:减少48.07%,主要系当期新开立应付票据较少所致;

(3) 应付账款:增加13,118.45万,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增加,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4)合同负债:增加62.57%,主要系客户合同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297.85万,主要系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不终止确认较上年增加影响所致;

(6)长期借款:增加3,000万,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7)租赁负债:增加953.7万,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租赁厂房所致;

(8)递延收益:增加36.59%,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4.29万,主要系本期公司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所致。

3、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变动幅度
股本133,390,000.00133,390,000.000.00%
资本公积296,825,328.56296,825,328.560.00%
其他综合收益-882.24135.73-750.00%
盈余公积16,273,410.7912,153,483.8733.90%
未分配利润238,048,799.76205,826,925.1815.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84,536,656.87648,195,873.345.61%
所有者权益合计684,536,656.87648,195,873.345.61%

报告期内:

(1)其他综合收益:减少0.1万,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2)盈余公积:增加33.90%,主要系公司税后利润增加留存的收益积累所致。

(二)利润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变动幅度
一、营业总收入444,659,814.31564,067,210.66-21.17%
其中: 营业收入444,659,814.31564,067,210.66-21.17%
二、营业总成本407,053,911.30497,774,633.10-18.23%
其中:营业成本340,772,168.10414,575,520.92-17.80%
税金及附加3,415,333.493,956,826.65-13.69%
销售费用15,870,522.5515,253,707.694.04%
管理费用25,349,400.3925,256,897.740.37%
研发费用29,607,647.0437,087,970.54-20.17%
财务费用-7,961,160.271,643,709.56-584.34%
加:其他收益10,718,927.154,190,301.18155.80%
投资收益3,537,707.922,846,404.1124.2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26,065.2449,578.08355.98%
信用减值损失904,863.64-1,170,422.46-177.31%
资产减值损失-3,280,814.98-2,747,982.1719.39%
资产处置收益137,900.69-55,489.35-348.52%
三、营业利润49,850,552.6769,404,966.95-28.17%
加: 营业外收入145,573.8111,423.291174.36%
减:营业外支出59,934.3111,084.92440.68%
四、利润总额49,936,192.1769,405,305.32-28.05%
减:所得税费用3,590,140.675,329,956.91-32.64%
五、净利润46,346,051.5064,075,348.41-27.67%

报告期内:

(1)财务费用:减少960.49万,主要系本期内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增加652.86万,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项目金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17.65万元,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07.53万,主要系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减少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增加19.34万,主要系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所致;

(6)营业外收入:增加13.42万,主要系本期收到供应商品质问题赔偿款项所致;

(7)营业外支出:增加4.88万,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确认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减少32.64%,主要系利润减少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0,105,478.73532,035,875.44-4.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7,871,114.53446,686,433.07-4.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234,364.2085,349,442.37-3.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1,839,208.01473,954,404.1124.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23,021,469.96664,797,913.49-6.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82,261.95-190,843,509.38-83.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916,888.89236,043,496.23-82.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797,563.6343,057,739.82-51.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19,325.26192,985,756.41-89.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7,519,405.8987,243,981.92-11.15%

报告期内: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6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83.66%,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在报告期末到期及募投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89.57%,主要系上期公司于 2021年5月在科创板挂牌完成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而本期是因为报告期内分红所致。

三、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项目指标项目单位2022年2021年
盈利能力每股净资产元/股5.134.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52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6.9611.66
营运能力存货周转率6.698.68
应收账款周转率3.093.76
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34.5623.80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346,051.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19,926.92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8,048,799.76元。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4,250.00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为更好的统筹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并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确定,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实际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有关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西6号102室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马卓

5.成立日期:2019年1月22日

6.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等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394.35万元,负债总额4,235.85万元,净资产总额6,158.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75%,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实际完成担保手续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有实际资金需求,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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