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迅捷兴(6886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投资”)与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二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6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高新投投资、人才二号基金出具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有关减持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秋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8672498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6月29日
注册资本388,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D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自有物业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10年6月29日 至 2030年6月29日
股东结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8楼

2、信息披露义务人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G2343D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G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项目、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17年4月18日 至 2026年4月17日
股东结构深圳华柏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00%;深圳
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00%;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00%;陈醒鹏持股2.00%;深圳市南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00%;柳敏持股2.00%;广东至盈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00%;古远东持股1.00%;张慧民持股1.00%;深圳市高新投人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邵伟持股0.50%;潮州市汇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5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8楼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高新投投资集中竞价2023年5月19日26,0790.0196
合计26,0790.019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有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有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高新投投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05,6002.17832,879,5212.1587
人才二号基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89,9002.84123,789,9002.8412
合计6,695,5005.01956,669,4214.99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高新投投资、人才二号基金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