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2,367,80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2,367,80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756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756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的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2,156,376 | 99.6610 | 211,433 | 0.339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2,332,876 | 91.6900 | 211,433 | 8.31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兴、张儒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