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卓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2024年3月18日作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7.515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59万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