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迅捷兴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胡贤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胡贤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胡贤金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胡贤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毕业于湖南大学,大专学历。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任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贸泰科高电路板厂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09年9月,任佛山市三水侨锋电路版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11月至今历任深圳迅捷兴生产部高级经理、工艺部经理等职务。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胡贤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淮安市捷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吉顺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出资额为0.89万元人民币,合伙份额为3.55%。离职后,胡贤金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胡贤金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已完成交
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在研项目的进展造成不利影响。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224项,其中胡贤金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胡贤金先生涉及的专利均为其与公司其他研发人员共同研发,均不是单一发明人。上述专利和专利申请均为职务发明创造,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者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胡贤金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
(三)保密和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胡贤金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知识产权暨保密协议书》,双方对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胡贤金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截至离职日,胡贤金先生暂未任职于其他企业,未发现胡贤金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结合杜红兵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及本人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新增认定杜红兵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新增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杜红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8月至2003年1月,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工艺助理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04年7月,任开平依利安达电子有限公司工艺品质工程师;2004年9月至2023年10月,历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艺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发中心主任工程师、经理助理、副经理、技术中心研发部专家。2023年10月加入迅捷兴,任集团技术总监一职,全面统筹技术中心日常的管理工作,规划公司的技术发展路线与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开发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杜红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胡贤金先生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一支理念先进、技术全面、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中心团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技术中心已构建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合理的人才结构以及一套切实有效的技术研发管理体系,为公司保持竞争力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胡贤金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工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胡贤金先生离职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后 |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
本次变动后 | 张仁德、陈强、李成、杜红兵 |
本次变动前 | 张仁德、陈强、李成、胡贤金 |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胡贤金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现有研发技术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有序开展。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以及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迅捷兴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胡贤金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其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工作、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胡贤金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和《知识产权暨保密协议书》,对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胡贤金先生在任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其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者子公司,胡贤金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肖 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