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01  迅捷兴(6886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32人调整为12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9.68万股调整为295.68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00万股调整为44.00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339.68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5年1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08)。

(四)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32人调整为12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9.68万股调整为295.68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00万股调整为

44.00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339.68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32人调整为12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9.68万股调整为295.68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00万股调整为44.00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339.68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前述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