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30  迅捷兴(688655)公司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号)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4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9万股,发行价为

7.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43.0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7.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5.52万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212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迅捷兴”)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4403040160000336590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755917304810828本次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753674742360本次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4403040160000336590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755933502310828本次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万元)
1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32,314.0720,005.5220,968.020.00
合计32,314.0720,005.5220,968.020.00

注:实际投入金额和拟投入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近

日完成了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