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浩欧博(688656)公司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五月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 6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 ...... 7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 ...... 16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四: ...... 2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五: ...... 23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 23

议案六: ...... 24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4

议案七: ...... 25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5

议案八: ...... 26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26

议案九: ...... 27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7

议案十: ...... 31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 31

议案十一: ...... 32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32

议案十二: ...... 3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3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 3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10: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10幢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JOHN LI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

至2023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 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听取《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八)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九)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签署会议文件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2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拟定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一:《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度,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2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根据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在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管理层带领下,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以年度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为指引,积极组织生产,优化流程,促进销售,保障产品在医院的稳定供应情况下,围绕着“创过敏自免全球一线品牌”的总体愿景,持续加强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完善过敏、自免新产品线。加强品牌影响力、完善公司营销服务网络的同时,积极扩大产能、稳定交付、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提高。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带领下,在产品研发、产业化、质量控制及营销投入及人才抓手等方面持续开展了如下工作:

(1)持续聚焦核心战略,强化研发创新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过敏产品已扩展到多个系列,覆盖69种IgE过敏原及80种食物特异性IgG过敏原,可检测的IgE过敏原数量国内领先。公司已经取得注册证进行销售、正在注册及立项研发阶段的过敏原合计94种。包含注册中及在研项目,过敏原单点检测及组合检测可涵盖111项过敏检测项目。

报告期内,取得了化学发光自免检测产品13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化学发光过敏原检测产品4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取得的化学发光过敏原及自身免疫检测项目共计85项注册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化学发光平台检测菜单,使得化学发光平台具备了过敏原和自身免疫的两大类产品检测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市场的拓展以及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2)研发产品的产业化

报告期内,公司非常重视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所研发的过敏、自免检测产品成功实现了从研发到规模化生产。公司目前在江苏以及湖南拥有4个十万级净化生产厂房,完成各类

产品的中试和规模化生产。另外已建立2个万级净化生产厂房,完成标准品、质控品等产品的生产。

(3)质量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从行业和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倡导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理念,从工艺技术流程、生产环境等方面满足精细化规模化生产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客户满意度。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一直秉持“严格监管,质量第一”的理念,建立起了完善且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设有独立质量部及体系部。质量部和体系部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

体外诊断试剂》和 ISO13485 标准的规定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检验、过程控制到成品检验的整个过程实现全程质量管理,并通过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及规程等形式贯彻执行。同时,公司也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客户需求,编制了《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等十余个过程控制制度作为公司质量体系日常运行管理的基准文件。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先进的质量控制设备使公司能够实现生产环节全流程的监测控制,有效保证产品品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或诉讼。

(4)完善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学术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营销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市场拓展能力,深挖核心产品市场潜力,持续提升专业化学术服务能力。

公司的销售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大部分销售通过经销商实现,少部分直接销售给第三方检验机构、各级医院等终端客户。公司主要通过产品、技术的推广进行间接营销,如参加全国性及地区性的医学学术会议、发布公司产品广告等方式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认可度,并举办各类产品推广会、学术研讨会、品牌宣传等营销活动,以协助经销商进行产品宣传、推广、谈判。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营销投入,进一步优化营销和服务的效率。

(5)持续引进多层次、多方面优秀人才,推进留才育才计划

公司同时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对于生产技术、研发技术、质量控制和管理等主要岗位人员,制定了持续的培训机制,鼓励所有员工参加各种技术、法规培训以及学术研讨会议,以提高技术和规范水平;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加强腰部团队建设,推出领航计划,系统性的培养公司中层管理、技术骨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企业稳健发展的根基。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针对重要岗位上的技术、管理骨干持续实施留才计划,同时,大力加

强原材料研发、生产队伍建设。

(6)积极推进投建项目,有序展开产能扩张

公司按照既定发展战略有序推进投资计划。报告期内,湖南工厂顺利投产,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建设。随着产能的进一步扩充,缓解了产品多样化导致的产能紧张,为提升公司未来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

(二) 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科学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及其他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了由证券监管部门、协会、第三方机构等组织的工作和业务培训,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勤勉尽责。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召集股东大会3次,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事项做出了审议和决策。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月1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1项议案;

2022年1月3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共2项议案;

2022年3月18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4项议案;

2022年4月22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完善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修改部分财务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17项议案;2022年4月26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3项议案;

2022年5月2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招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4项议案。

2022年6月12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共2项议案。

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共2项议案。

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共1项议案。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6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共3项议案。

2022年5月1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完善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共12项议案。

2022年6月6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共2项议案。

(二) 董事履职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情况。董事会历次会议上,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做出有效表决。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重视和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全年累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16次,对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科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严谨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14项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确保了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控制和监督,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021年度薪酬发放的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共4项议案。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全面培养,树立牢固的人才观,努力支持公司快速发展中的人才需求,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关

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共7项议案。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关注和分析,增强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2022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阅2022年公司主要计划投资报告的议案》。

三、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划

1、 全力保证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加大市场开拓、加快科技创新、加强内控管理、加速项目执行的目标,推动年度各项经营指标的顺利完成。

2、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目标,通过对照资本市场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合规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知识和业务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监管部门的工作精神和理念,切实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3、规范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信息披露是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重点。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好2023年投资者关系活动,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目标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团结全体员工奋发图强,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2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监事会拟定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件二: 《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4日

附件二:

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度,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事项如下:

2022年1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 1项议案。

2022年3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共3项议案。

2022年4月22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共9项议案。

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3项议案。

2022年8月23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共2项议案。2022年10月27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共计1个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经营和合规决策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尽职尽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其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总则》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文件,目前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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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决算使用情况进行了汇总与说明。具体情况如下所示: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基础编制的,合并范围包括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浩欧博(美国)有限公司、湖南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敏医过敏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苏州敏医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5.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4,455.86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为77,957.17万元。

一、经营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647.86万元,同比下降53.1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5.11万元,同比下降51.6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0%,同比下降7.00个百分点;每股收益0.66元/股,比去年减少0.74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039.18万元,同比上升了0.84%。主要原因系2022年受国际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产品终端需求受到抑制,公司营收与2021年基本持平,销售未实现计划中的增长。

2、公司发生的营业成本11,813.63万元,同比上升19.88%,主要原因系公司积极推广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产品并加大配套仪器投放力度;以及湖南新工厂及敏医业务尚处于业务发展前期,公司对其持续投入营运成本。结合以上因素,公司营业成本同比有较大增长,产品毛利率承压下滑。

3、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7,865.65万元,同比上升15.59%,主要系公司积极部署营销团队建设,增强企业售前售后服务竞争力,公司营销人员及薪酬增加所致。

4、公司发生管理费用3,947.47万元,同比上升26.26%, 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加大战略投入,并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招揽各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全方位增强

公司内外部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薪酬成本较去年有所增加;同时公司于2022年实施了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因此,公司费用水平较去年有一定的增长。

5、公司发生财务费用113.28万元,同比上升52.70%,主要系短期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公司发生研发费用3,874.11万元,同比上升21.88%,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研发活动所致。

二、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4,455.86万元,同比增加9.33%;总负债16,498.69万元,同比增加75.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77,957.17万元,同比上升1.24%;资产负债率为17.47%,同比上升6.60个百分点。资产和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1、总资产构成:①报告期末,流动资产余额42,298.37万元,占总资产的44.78%,主要包括:货币资金15,380.36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3,522.77万元、应收账款3,237.80万元、预付账款766.6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321.20万元。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46,978.93万元,占总资产的49.74%,同比增加88.95%,主要为募集资金筹建项目开始建设,导致支付金额增加。③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末无形资产余额1,258.73万元,占总资产的1.33%。

2、总负债构成:①流动负债15,271.75万元,占总负债的92.56%,同比上升77.24%,主要为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增加。②非流动负债1,226.94万元,占总负债7.44%,同比上升58.29%,主要系租赁负债增加。

三、现金流量

2022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330.36万元,同比减少29,655.16万元,具体的现金流量体现为:

1、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30.68万元,同比减少净流入4,648.6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薪酬及购买原料增加所致。

2、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86.33万元,同比增加净流出18,947.1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2022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5.33万元,同比净流出增加

45,189.8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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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结合2023年度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格局等因素对公司影响的分析判断,以及公司经营和发展基础的综合考虑,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使用计划进行了说明。本预算报告基于公司营销增长策略,仅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情况、经营团队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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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其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署业务约定书,并确定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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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51,124.7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135,221.45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613,522.15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9,780,072.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63,058,328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917,498.40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4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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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主要用途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国内信用证开立及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等。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内使用银行信用,但用于公司和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除外。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借款协议等融资合同,并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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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办理授信业务的担保。

1、担保情形包括: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

2、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一、具体担保情况

预计对被担保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被担保人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担保金额
1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2,000
2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00
3湖南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4,000
4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00
合计20,000

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预计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3月18日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GE7F1R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福泾田路68号A座6楼
经营范围I、II、III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不含植入类产品),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不含人工晶体和塑形角膜接触镜),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的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租赁及相关售后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12,305.57万人民币总负债11,924.36万人民币
营业收入19,350.31 万人民币净资产381.21万人民币
扣非后净利润-139.93万人民币净利润-189.06万人民币
股权机构公司100%控股重大或有事项

一、

2、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5月22日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39115480C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10幢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的研发;生物制品的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及本公司研发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与本公司研发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医疗器械的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总资产413.30万人民币总负债130.71万人民币
营业收入240.82万人民币净资产282.59万人民币
扣非后净利润-40.05万人民币净利润-40.08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100%控股重大或有事项

三、

3、湖南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月8日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邹彤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4T1XKT09
注册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四期102号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2,329.85万人民币总负债1,455.85万人民币
营业收入577.42万人民币净资产874.00 万人民币
扣非后净利润-456.75万人民币净利润-379.91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100%控股重大或有事项

4、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2日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MA6AR4LL0W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珠江国际中心写字楼F31-08至F31-1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医院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1,390.66万人民币总负债430.22万人民币
营业收入70.56万人民币净资产960.44万人民币
扣非后净利润-889.58万人民币净利润-889.5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100%控股重大或有事项

注:以上披露数据为2022年度数据,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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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如下:

1、 董事及高管:JOHN LI、刘青新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 董事非高管:王凯、周俊峰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3、 高管:李翊、孙若亮、黄晓华、孙国敬、谢爱香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

4、 独立董事:徐达民、李超宏、陆骄领取独董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万元。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管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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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监事焦海云、宋风霞、马飞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本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4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及其他有效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规则前条规定的情形,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按本规则第八条由或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及其他有效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规则前条规定的情形,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按本规则第八条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的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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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

听取事项: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工作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括:徐达民先生,李超宏先生、陆骄先生。

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徐达民,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就读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本科),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就读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曾任上海蓝波高电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力易得工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力易得格林利工具(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科诺牧业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超宏,男,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学历,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吉林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2003年9月至2007年9月就读中科院光电所光学工程(硕士),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就读美国休斯顿大学德州医学中心眼底成像(博士)。曾任美国休斯敦大学视光学院眼科医疗仪器研发工程师、苏州六六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顾问、工程师。2011年6月至今担任苏州微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陆骄,男,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苏州明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金光集团内审经理,2009年至2020年担任苏州君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审计经理,2020年至今担任苏州东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 东大会 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的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徐达民991003
李超宏991003
陆骄991003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业委员会会议。

我们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资料,认真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对2022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度,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孙若亮先生、黄晓华女士、孙国敬女士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青新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我们认为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和聘任的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议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传递公司的重要信息,可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勤勉尽责。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召集股东大会3次,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事项做出了审议和决策,持续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十二)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三)并购重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合法,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2023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我们的专业优势,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达民、李超宏、陆骄

2023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