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并于2023年8月23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海云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