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1  浩欧博(688656)公司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JOHN LI先生《关于提议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JOHN LI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JOHN LI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3月6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JOHN LI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等因素,JOHN LI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回购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用途

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JOHN LI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JOHN LI先生在本次拟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计划,JOHN LI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JOHN LI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