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辰软件: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12月
目 录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8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7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86号浩辰大厦6楼会议室(一)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立新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3.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5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3.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10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03,253,028.83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7日
议案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7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工作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本议案共有10个子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表决:
序号 | 议案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5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3.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10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