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1  悦康药业(688658)公司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0
普通股股东人数6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7,007,0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7,007,0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14.890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14.89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伟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许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6,850,40899.7662156,6500.2338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66,850,40899.7662156,6500.2338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清、刘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