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维持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2.0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由89,171,313.60元(含税)调整为88,896,211.60元(含税)。
? 调整原因:自2024年4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1,375,51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5,518,942股,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4,143,432股,以445,856,56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171,31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4,795,719.38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25%。2023年度公司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自2024年4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1,375,51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5,518,942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5,518,942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444,481,058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8,896,211.6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