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元琛科技(688659)公司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年5月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5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5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6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7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14:3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辉先生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会议结束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已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规范高效为原则,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审慎、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2022年度的日常工作

1、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全球市场复杂动荡,各类风险交织叠加。面对能源危机、全球通胀、美联储加息、汇率波动、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冲击,公司负重前行、砥砺奋进,主业扩产增效的同时,继续整合行业资源和区位优势,布局新材料业务,提高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谋求更长远的发展。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03.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35%;净利润623.16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91.15%;截止2022年末资产总额127,385.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19%;截止2022年末负债总额63,096.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41%;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9.53%,比去年同期增加30.14%。

2022年基于主营业务相关技术协同性,公司积极拓展复合集流体材料业务:

公司多年专注于高分子功能材料和高分子膜材料的研发和供应,包括PTFE膜、PI膜等,与中科大、合工大等院校在相关专业领域展开合作研究,相关技术在复合集流体材料领域具有较强适用性。同时公司扎根于合肥新能源产业聚集区,与上下游客户交流频繁,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2021年底,公司正式立项集流体项目,积极与上下游产业链对接,在资金、土地、厂房、人才和产业链上都进行了积极的布局,以面对市场的变化。2022年12月,公司复合集流体首批产品正式下线,下线产品性能经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锂电复合集流体新型材料,具有安全性高、成本低等优点,应

用前景好,且市场空间广阔。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各次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03-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04-1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04-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06-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07-19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08-2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10-2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12-2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3、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坚持规范运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管理层职责明确,制衡监督机制有效运作,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公司在组织控制、业务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控制、会计管理控制、预算控制等方面均建立了相关制度规范,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二、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未来公司将在夯实主营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抢抓煤电机组新增、火电灵活性改造、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不断实现的市场机遇,同时加快集流体新能源材料的产业化落地,实现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的双驱模式。

1、继续夯实环保主业市场,提高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目标,这意味着未来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到的层次更深、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环境治理依然大有可为。

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将继续深度治理、继续提质降耗,总体上有组织排放提标升级、无组织排放进一步强化管控,智能化监控监管、清洁化运输等改造项目将给大气环境治理业务创造更多的项目机会,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继续稳步下降。同时,VOCs治理将朝着精细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前进,以重点行业为着力点,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和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降低臭氧污染;通过提升治理技术,特别是发展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循环经济,实现减污和降碳的协同发展。

2、实现新能源材料行业转型升级,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集流体材料具有高安全性、低成本、高能量密度的优势,成为新能源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根据西南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预计2023-2025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为712.8/900/1235Gwh,年增速分别为38%/26%/37%,估算6.5um的复合铜箔单Gwh电池用量226.9吨,8um复合铝箔单Gwh用量为136.2吨;随着动力电池渗透率的提升,对于电池安全、能量密度要求提高,进一步加快复合集流体的渗透率,预计2023-2025年复合铜箔/复合铝箔渗透率分别为2%/1%、10%/8%、25%/20%。预测23/24/25年复合铜箔的市场空间分别为1.5/9.45/32.42亿元,实现快速增长。

2022年公司依托长期的技术积累、人才建设以及新能源产业区位优势,布局新能源材料研发与生产,目前已实现集流体产品的落地生产,并向下游客户积极送样中,预计2023年公司锂电集流体材料将实现下游订单和产能爬坡,协同锂电热失控模组,针对电池新材料应用和电池安全提升方向,实现新的增长。

3、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上市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科学制定 2022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坚决把好日常经营管理的各项关卡,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3.29(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关于2022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4.14《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2022.4.29《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会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6.20(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7.19《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8.25《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10.27《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12.2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不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义务,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形。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各期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对公司执行有关会计政策、财经法规以及公

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并检查公司定期报告的出具,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非关联方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基本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的重要事项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运作,切实保障股东的各项权利得到落实。2023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专业素质学习,提高监督能力

监事会将不断关注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并及时组织学习。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财务、金融、审计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

断提升专业素质,拓宽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能力。

(二)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度,监事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监督各项重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治理水准。

(三)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股东权利

2023年度,监事会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投融资风险等方面强化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30Z182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公司根据此次审计结果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2年2021年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营业总收入57,903.2450,199.7015.35
利润总额125.287,616.5998.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167,044.7291.15
资产总额127,385.25105,986.4120.19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63,096.5540,339.3356.41
资产负债率(%)49.5338.0630.14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03.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35%;利润总额125.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8.36%;净利润623.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91.15%;截止2022年末资产总额127,385.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19%;截止2022年末负债总额63,096.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41%;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9.53%,比去年同期增加30.14%。

二、财务状况

(一)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总资产127,385.25100.00105,986.41100.0020.19
货币资金7,637.366.007,232.616.825.60
交易性金融资产1,507.291.186317.975.9676.14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10,985.178.6211,295.1610.662.74
应收账款26,987.9021.1920,074.5318.9434.44
应收款项融资351.110.28173.420.16102.46
预付款项867.890.681,619.551.5346.41
其他应收款1,178.190.92815.900.7744.40

存货

存货10,770.308.4513,601.6112.8321.28
其他流动资产4,521.203.556,616.246.2431.67
固定资产32,008.2425.1322,001.9920.7645.4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10,841.788.515,562.475.2594.91
无形资产3,810.022.99449.870.42746.92
长期待摊费用52.150.04102.760.1049.25
递延所得税资产1,714.451.351,387.201.3123.59
其他非流动资产4,101.733.221,844.211.74122.41

1、2022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76.14%,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

2、202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4.44%,主要系本期经营规模增加所致。

3、2022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102.46%,主要系本期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增多所致。

4、2022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46.41%,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5、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44.40%,主要系支付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6、2022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31.67%,主要系本期持大额存单减少所致。

7、2022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较多,主要系募投项目、中安创谷产业园项目和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2022年末无形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新购置土地较多所致。

9、2022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2021年末余额减少50.61万元,主要系服务费用到期所致。

10、202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增加所致。

(二)负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总负债63,096.5549.5340,339.3338.0656.41
短期借款22,530.9917.693,028.912.86643.86
应付票据7,123.395.598,722.008.23-18.33
应付账款16,714.0713.1218,326.0217.29-8.80

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656.181.301,732.661.634.41
应付职工薪酬1,271.301.001,328.681.254.32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92.790.07493.600.47-81.20
其他应付款2,286.011.79795.260.75187.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86.521.79686.070.65233.28
长期借款4,988.153.92468.750.44964.14
长期应付款1,034.690.81103.610.10898.64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2,679.182.104,192.033.96-36.09

1、2022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2022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81.20%,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3、2022年末其他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187.45%,主要系应付保理款和往来款增加所致。

4、2022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长期应付款及长期借款增加较多所致。

5、2022年末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4,519.40万元,主要系购置厂房发生的抵押贷款增加较多所致。

6、2022年末长期应付款较2021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贷款规模增加所致。

7、2022年本期其他减少系退回前期收到的防疫防护重点物资建设项目相关政府补助所致。

(三)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所有者权益合计64,288.7150.4765,647.0861.942.07
股本16,000.0012.5616,000.0015.10-
资本公积25,112.3819.7124,842.1823.441.09
盈余公积2,995.712.352,878.992.724.05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20,272.3515.9121,925.9120.697.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4,288.7150.4765,647.0861.942.07

1、法定盈余公积的增加系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57,903.2450,199.7015.35
营业成本43,656.9934,446.1526.74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249.74265.115.80
销售费用2,523.461,780.6541.72
管理费用6,720.383,479.6593.13
研发费用4,575.433,238.4241.29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689.97358.4592.49
信用减值损失-942.62-661.6542.47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946.27-339.27178.91
投资收益294.29273.257.7
资产处置收益2.83-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1,338.42761.4975.76
营业外收入1,222.29984.5624.15
营业外支出320.2451.03527.49
所得税-497.88571.87187.06
净利润623.167,044.7291.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23.167,044.7291.15

1、2022年度销售费用较2021年度增长41.72%,主要系员工薪酬提高、外贸销售佣金以及市场开拓咨询服务费增加较多所致。

2、2022年度管理费用较2021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管理用房产以及大健康闲置资产折旧费计提较多、咨询服务费和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费用增加较多所致。

3、2022年度研发费用较2021年度增长41.29%,主要系研发项目数量增加、材料投入增加以及研发人员增加、薪酬增加所致。

4、2022年度财务费用较2021年度增长92.49%,主要系贷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280.97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607.00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较多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7、2022年度其他收益较2021年度增长75.76%,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2022年度营业外支出较2021年度增加269.21万元,主要系违约金、捐

赠支出较多所致。

9、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较2021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本期企业利润减少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10、2022年净利润较2021年大幅下降,主要系成本、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77.626,336.98169.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90.10-21,195.6712.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879.8315,213.1456.97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10,714.60万元,往来款增加323.06万元;期间费用增加1, 368.83万元。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705.57万元,主要为本期较上期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8,666.69万元,主要系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所致。

五、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项 目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
盈利能力销售毛利率(%)24.6031.38
净资产收益率(%)0.9713.39

偿债能力

偿债能力流动比率(倍)1.282.06
速动比率(倍)0.981.49
资产负债率(%)49.5338.06
运营能力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462.60

存货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3.583.09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2023年各项产品业务拓展计划、新产品业务开发等及销售价格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签订的供销合同均能按时按计划履行。本预算报告是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业务拓展、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预算期的影响。本预算报告包括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核心产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5、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和成本等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6、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7、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2023年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在市场方面重点进行新产品升级及推广,在不断扩大存量市场的占有率同时,形成增量市场业绩突破,在拓宽业务链方面,发展监测、检测业务,提供一系列围绕主营产品的综合性服务。

新产品、新模式拉动经济增长,随着新产品落地,逐步构建完整产业链,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2023年企业加大投融资力度,整合资源,拓展市场,加快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步伐,持续巩固行业地位,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预计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0,000万元,净利润10,000万元。预算依据:营业收入依据公司营销部门预测的2023年产品销售计划,市场拓展计划以及科创研究院新产品计划;营业成本依据公司产品品种及业务类别的不同毛利率测算、产品升级毛利率测算;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依据零基预算及增量预算相结合进行测算,财务费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及资金使用成本预计,企业所得税按各公司实际执行税率测算。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届三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231,640.02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2,723,512.33 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拟公司不送红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议案七: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5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由固定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