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2议案四《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2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3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4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7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8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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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14:3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辉先生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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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规范高效为原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审慎、忠实、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2023年度的日常工作
1、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在面对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积极进行市场开拓,保持了主营业务的平稳发展。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心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全球化为发展视野,扩大产品的销售,提高公司营业收入。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424.46 万元,同比下降 9.46%;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7.8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10.20%;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32,013.39 万元,同比上升 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1,459.35 万元,同比下降4.39%。
2023年,公司针对主营业务客户在降本增效等高质量发展方向上的迫切要求,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将产品+服务的经营模式不断完善,为客户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运维管理系统服务和节能降碳、降本增效的一系列解决方案。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各次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02-1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03-02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04-1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04-2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07-05 |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08-2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王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10-30 |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12-15 |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坚持规范运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管理层职责明确,制衡监督机制有效运作,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公司在组织控制、业务控制、风险控制、信息控制、会计管理控制、预算控制等方面均建
立了相关制度规范,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二、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国内外整体经济环境有望改善,公司所处的行业在火电灵活性改造、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逐步实施的政策条件下依旧有稳定的增长机会,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制定科学、合理、稳健的经营计划,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所处行业也依旧处于充分竞争的状态,需要公司采用各种方式提高经营效率、控制预算、降本增效,实现高质量的经营发展。
1、夯实环保主业,抢抓市场机遇
2024年是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和实现新产业转型的关键一年,公司将持续扩大主营业务营销网络,抢抓电力市场新建和改造机会,突破非电领域增量,提高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做强环保新材料主营业务,同时协同第三方检测和双碳服务能力融合,实现环保智慧管家的新模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突出服务新功能。
2、持续强化管理能力,努力提质增效
公司将对资金、业务、技术、管理、信披等关键风险点加强管控,同时提升和关注研发投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提升财务及监察审计管理,加强集团内资金调度和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业务风险;持续优化管理架构与规则。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运营分析,坚持目标、问题和结果导向;提高项目效率和效益,从设计、制造、供应链和安装交付等全过程实现精益管理;坚持科技赋能,持续拓宽企业护城河,推动技术升级和迭代,持续打造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管控合同风险,对低毛利率、垫资等业务
保持谨慎;提升安全和环保的管理标准,守住安全环保底线、红线和生命线工程;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加工制造技术、装备和工具的数字化、智能化迭代。
3、强化科创属性,布局人才战略
公司始终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客户的需求和先进的研发理念为依托,专注于环保低碳新材料的研发和创新,始终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也将继续打造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进一步拓宽人才吸引渠道,从国内外寻找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及技术人才,为公司持续创新和研发提供保障力量。公司注重激发组织和员工活力,组织开展多项深入的专题培训、学习交流,有力促进培养组织需要的技能,提升组织及人员竞争力,建立学习型组织。公司也将持续优化人才绩效评估体系及人才晋升机制,使得优势资源更进一步的向高绩效员工倾斜,持续优化人才梯队,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布局海外市场,打通内外循环
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不断深入,环保领域的相关合作持续增长。积极推进出海战略:公司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在欧洲、东亚、东南亚以及阿拉伯国家等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关系,这些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对环保产业的需求日益旺盛,公司立足产品优势和市场潜力,布局了海外办事处和海外代理商,深入研究不同国家的环保政策、市场环境、准入门槛以及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素,全面了解并适应这些差异,产品和服务能够在海外市场站稳脚跟。同时出于贴近消费市场、避免供应链过长易受冲击等考虑,公司未来计划从离岸出口转向近岸、在岸生产,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战略。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2.14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3.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4.14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4.28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7.5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8.24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名王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10.30 |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8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12.15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
二、2023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不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义务,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形。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
核了公司各期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对公司执行有关会计政策、财经法规以及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并检查公司定期报告的出具,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非关联方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基本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的重要事项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运作,切实保障股东的各项权利得到落实。2024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专业素质学习,提高监督能力
监事会将不断关注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并及时组织学习。在依法独
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财务、金融、审计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拓宽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能力。
(二)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度,监事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监督各项重大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治理水准。
(三)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股东权利
2024年度,监事会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投融资风险等方面强化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会审字[2024]230Z029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公司根据此次审计结果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52,424.46 | 57,903.24 | 9.46 |
利润总额 | -3,477.47 | 125.28 | 2,875.7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37.88 | 618.69 | 510.20 |
资产总额 | 132,013.39 | 127,380.78 | 3.64 |
负债总额 | 70,554.04 | 63,096.55 | 11.82 |
资产负债率(%) | 53.44 | 49.53 | 7.90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24.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46%;利润总额-3,477.4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75.77%;净利润-2,537.8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0.20%;截止2023年末资产总额132,013.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64%;截止2023年末负债总额70,554.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2%;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3.44%,比去年同期增加7.90%。
二、财务状况
(一)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总资产 | 132,013.39 | 100.00 | 127,380.78 | 100.00 | 3.64 |
货币资金 | 7,770.45 | 5.89 | 7,637.36 | 6.00 | 1.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9.68 | 1.60 | 1,507.29 | 1.18 | 39.96 |
应收票据 | 8,541.80 | 6.47 | 10,985.17 | 8.62 | 22.24 |
应收账款 | 29,012.27 | 21.98 | 26,987.90 | 21.19 | 7.50 |
应收款项融资 | 757.47 | 0.57 | 351.11 | 0.28 | 115.73 |
预付款项 | 437.94 | 0.33 | 867.89 | 0.68 | 49.54 |
其他应收款 | 1,561.57 | 1.18 | 1,178.19 | 0.92 | 32.54 |
存货 | 10,366.32 | 7.85 | 10,770.30 | 8.46 | 3.75 |
其他流动资产 | 4,003.58 | 3.03 | 4,521.20 | 3.55 | 11.45 |
固定资产 | 39,435.30 | 29.87 | 32,008.23 | 25.13 | 23.20 |
在建工程 | 8,764.39 | 6.64 | 10,841.78 | 8.51 | 19.16 |
无形资产 | 4,092.06 | 3.10 | 3,810.02 | 2.99 | 7.40 |
长期待摊费用 | 250.96 | 0.19 | 52.15 | 0.04 | 381.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01.07 | 1.82 | 1,709.97 | 1.34 | 40.4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58.57 | 2.47 | 4,101.73 | 3.22 | 20.56 |
1、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39.96%,主要系购买招商证券收益性理财未到期所致。
2、2023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15.73%,主要系本期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增多所致。
3、2023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49.54%,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4、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32.54%,主要系支付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5、2023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198.81万元,主要系本期SAP云服务器费用增加所致。
6、2023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40.42%,主要系本期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二)负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总负债 | 70,554.04 | 53.44 | 63,096.55 | 49.53 | 11.82 |
短期借款 | 24,475.01 | 18.54 | 22,530.99 | 17.69 | 8.63 |
应付票据 | 4,960.10 | 3.76 | 7,123.39 | 5.59 | 30.37 |
应付账款 | 19,720.81 | 14.94 | 16,714.07 | 13.12 | 17.99 |
预收款项 | - | - | - | ||
合同负债 | 1,426.81 | 1.08 | 1,656.18 | 1.30 | 13.85 |
应付职工薪酬 | 1,788.11 | 1.35 | 1,271.30 | 1.00 | 40.65 |
应交税费 | 565.00 | 0.43 | 92.79 | 0.07 | 508.89 |
其他应付款 | 1,467.40 | 1.11 | 2,286.01 | 1.79 | 35.8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22.46 | 3.20 | 2,286.52 | 1.80 | 84.67 |
长期借款 | 8,179.64 | 6.20 | 4,988.15 | 3.92 | 63.98 |
长期应付款 | 881.40 | 0.67 | 1,034.69 | 0.81 | 14.82 |
递延收益 | 2,490.92 | 1.89 | 2,679.18 | 2.10 | 7.03 |
1、2023年末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30.37%,主要系期末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2023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22年末增加40.65%,主要系期末尚未发放的奖金增加所致。
3、2023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508.89%,主要系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及应交契税增加所致。
4、2023年末其他应付账款较2022年减少35.81%,主要系上期的应付保理款本期已到期偿还所致。
5、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84.67%,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6、2023年末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3,191.48万元,主要系本期保证借款增加所致。
(三)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1,459.35 | 46.56 | 64,284.23 | 50.47 | 4.39 |
股本 | 16,000.00 | 12.12 | 16,000.00 | 12.56 | - |
资本公积 | 24,842.18 | 18.82 | 25,112.38 | 19.71 | 1.08 |
盈余公积 | 2,995.26 | 2.27 | 2,995.26 | 2.35 | - |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 17,730.45 | 13.43 | 20,268.32 | 15.91 | 12.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1,459.35 | 46.56 | 64,284.23 | 50.47 | 4.39 |
三、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52,424.46 | 57,903.24 | 9.46 |
营业成本 | 37,731.34 | 43,656.99 | 13.57 |
税金及附加 | 439.70 | 249.74 | 76.06 |
销售费用 | 3,753.59 | 2,523.46 | 48.75 |
管理费用 | 7,482.81 | 6,720.38 | 11.35 |
研发费用 | 3,572.28 | 4,575.43 | 21.92 |
财务费用 | 1,409.66 | 689.97 | 104.31 |
信用减值损失 | -1,148.90 | -942.62 | 21.88 |
资产减值损失 | -1,256.29 | -964.27 | 30.28 |
投资收益 | 184.41 | 294.29 | 37.34 |
资产处置收益 | -196.06 | 2.83 | 7027.92 |
其他收益 | 1,091.53 | 1,338.42 | 18.45 |
营业外收入 | 163.80 | 1,222.29 | 86.60 |
营业外支出 | 360.72 | 320.24 | 12.64 |
所得税 | -939.60 | -493.41 | 90.43 |
净利润
净利润 | -2,537.88 | 618.69 | 510.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537.88 | 618.69 | 510.20 |
1、2023年度税金及附加较2022年度增长76.06%,主要系本期房产增加较多导致房产税增加。
2、2023年度销售费用较2022年度增长48.75%,主要系职工薪酬和差旅费用增加所致。
3、2023年度财务费用较2022年度增长104.31%,主要系贷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202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2022年度增长30.28%,主要系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5、2023年度投资收益较2022年度减少37.34%,主要系本期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6、2023年度资产处置收益较2022年度减少198.89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了部分固定资产所致。
7、2023年度营业外收入较2022年度减少1,058.49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8、2023年度所得税费用较2022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本期企业利润减少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9、2023年净利润及归母净利润都较2022年大幅下降,主要系成本、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8.50 | -4,377.62 | 191.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09.49 | -18,490.10 | 60.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4.67 | 23,879.83 | 80.13 |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增加8,396.13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1,180.61万元,主要系本期减少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9,135.17万元,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8,261.61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7,396.84万元所致。
五、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2024年各项产品业务拓展计划、新产品业务开发等及销售价格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签订的供销合同均能按时按计划履行。
本预算报告是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业务拓展、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预算期的影响。本预算报告包括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项 目 | 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盈利能力 | 销售毛利率(%) | 28.03 | 24.60 |
净资产收益率(%) | -4.03 | 0.96 | |
偿债能力 | 流动比率(倍) | 1.16 | 1.28 |
速动比率(倍) | 0.82 | 0.98 | |
资产负债率(%) | 53.45 | 49.53 | |
运营能力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87 | 2.46 |
存货周转率(次) | 3.57 | 3.58 |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核心产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5、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和成本等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6、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7、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2024年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在市场方面重点进行新产品升级及推广,在不断扩大存量市场的占有率同时,形成增量市场业绩突破,在拓宽业务链方面,持续发展监测、检测业务,提供一系列围绕主营产品的综合性服务。新产品、新模式拉动经济增长,随着新产品落地,逐步构建数字化产业链,走出去扩大海外市场,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2024年企业加大投融资力度,整合资源,拓展市场,加快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步伐,持续巩固行业地位,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预计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5,500万元,净利润4,000万元。预算依据:营业收入依据公司营销部门预测的2024年产品销售计划、市场拓展计划以及科创研究院新产品计划;营业成本依据公司产品品种及业务类别的不同毛利率测算、产品升级毛利率测算;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依据零基预算及增量预算相结合进行测算,财务费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及资金使用成本预计,企业所得税按各公司实际执行税率测算。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2023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378,753.98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7,304,457.06 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公司不送红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七: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4 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八: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九:
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结合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