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0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0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于2023年0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收到《问询函》后,董事会高度重视,就其中提及的事项,会同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积极进行逐项整理和说明。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需对有关事项和数据作进一步的梳理、补充及复核,工作量较大,同时会计师以及保荐机构对相关问题出具的核查意见亦需履行内部审核流程,故公司无法在2023年04月29日前完成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落实《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23年05 月16日前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有关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