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01,411,43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01,411,43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0.105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0.105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银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张恒龙先生、董事张洪斌先生、董
事兼总裁王勇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夏骏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黄锋锋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801,398,529 | 99.9983 | 12,700 | 0.0015 | 205 | 0.000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1,398,529 | 99.0857 | 12,700 | 0.8998 | 205 | 0.0145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王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