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本次符合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自愿增持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8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自2023年09月18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4.55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9.1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及其实施方案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公告》(2023-040)。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3年12月15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40,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5%,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0.3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姓名
现任董事:乔银平、王勇、郑刚
现任监事:王红春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王明军、吴改、刘向楠、黄锋锋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0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及其实施方案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的公告》(2023-04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3年12月15日,以上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40,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5%,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0.37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34.55万,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本次增持数量(股) | 本次 增持金额 (万元) | 占股份总数比例(%) | 本次增持后 |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直接持股 比例(%) | |||||
1 | 乔银平 | 10,100 | 5.01 | 0.0008% | 20,100 | 0.0015% |
2 | 王勇 | 8,000 | 3.98 | 0.0006% | 15,478 | 0.0012% |
3 | 郑刚 | 10,000 | 4.95 | 0.0007% | 20,000 | 0.0015% |
4 | 王红春 | 7,310 | 3.62 | 0.0005% | 15,053 | 0.0011% |
5 | 王明军 | 7,870 | 3.88 | 0.0006% | 15,470 | 0.0012% |
6 | 吴改 | 11,000 | 5.43 | 0.0008% | 21,700 | 0.0016% |
7 | 刘向楠 | 6,388 | 3.16 | 0.0005% | 12,588 | 0.0009% |
8 | 黄锋锋 | 9,958 | 4.92 | 0.0007% | 19,658 | 0.0015% |
合计 | 70,626 | 34.95 | 0.0053% | 140,047 | 0.0105% |
注:①上述数据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②以上表格中所述“本次增持”是指2023年09月28日-12月15日期间实施的增持行为。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增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