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为持续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继续购买自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期间的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方案主要内容
经向多家保险公司咨询,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向保险公司购买责任保险:
(一)投保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1、过去、现在或将来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公司(含子公司)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90万人民币(包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六)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履职过程中因不当行为(事实上或涉嫌发生的
作为或不作为之遗漏、疏忽、过失;错误陈述、误导性陈述等披露相关过失;违反职责及受托人义务等)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法律费用,包括因证券诉讼产生的证券赔偿责任和法律费用。
二、购买责任保险的批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授权事项股东会批准购买责任保险的,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裁及财务总监,根据股东会决议办理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保险合同内容、签署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投保的相关事宜),并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按照同样的方案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