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2  和林微纳(6886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3-00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000,000股,限售期为自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首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并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717,70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282,29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0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为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717,70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282,298股。2022年9月29日,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9,874,453股股票的登记工作,其中,骆兴顺先生认购部分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其余部分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更为89,874,453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上市后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此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投资者,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的相关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及承办人变更情况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柯佳、朱权炼。

2021年5月,公司收到华兴证券《关于更换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朱权炼先生工作变动原因,华兴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邵一升先生接替朱权炼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12月6日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于本次发行的工作需要,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国泰君安签署了《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由国泰君安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并已委派黄央、张希朦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及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和林微纳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林微纳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1%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为1.11%,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战略配售股份1,000,00024
合计-1,000,000-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序号股东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华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1.11%1,000,0000
合计1,000,0001.11%1,000,000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