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22  和林微纳(688661)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对和林微纳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新增9,874,453股股份已于2022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6个月,股东数量为11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9,733,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3%。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3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

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733,249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股东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份数量(股)
1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5,3180.78%705,3180
2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多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12,5260.90%812,5260
3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5,3180.78%705,3180
4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10,6361.57%1,410,6360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23,1900.47%423,1900
6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1号423,1900.47%423,1900
7苏州融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3,1900.47%423,1900
8UBS AG599,5200.67%599,5200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69,4171.30%1,169,4170
1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78,6710.87%778,6710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82,2732.54%2,282,2730

合计

合计9,733,24910.83%9,733,249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向特定对象发行 限售股9,733,2496
合计-9,733,249-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和林微纳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林微纳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央 张希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