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和林微纳(688661)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661 公司简称:和林微纳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林微纳688661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川唐红
电话0512-871763060512-87176306
办公地址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电子信箱zqb@uigreen.comzqb@uigree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30,901.405787134,006.889139-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2,886.408958125,772.881766-2.2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9,863.79760816,862.801936-41.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3.7451533,640.812648-14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9.243,338.03-180.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4.9225742,024.236311-223.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6.25减少7.6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850.455-14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840.455-141.4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7.0813.35增加23.73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37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骆兴顺境内自然人34.3330,851,65330,851,65300
钱晓晨境内自然人8.687,800,0007,800,00000
马洪伟境内自然人5.534,974,0314,800,00000
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344,800,0004,800,00000
崔连军境内自然人3.343,000,0003,000,00000
余方标境内自然人3.132,811,656000
江晓燕境内自然人2.001,800,0001,800,00000
罗耘天境内自然人1.341,200,0001,20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1.261,128,509000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境内非国有法人1.231,106,45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骆兴顺持有苏州和阳28.12%的合伙份额,担任苏州和阳的普通合伙人;崔连军为骆兴顺的外甥;江晓燕与罗耘天为母子关系;(2)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