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