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查股网  2024-05-16  富信科技(688662)公司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第二部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第三部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2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5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6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9议案十: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32

议案十一: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 33

第四部分听取事项 ...... 34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钟日柱) ...... 34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潘春晓) ...... 4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冯海洲)..................................................

第一部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表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应控制在

分钟以内。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27)。

第二部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时间:

2024年

分。

(二)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票的数据;

(三)宣读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大会审议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1《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五)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八)推选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九)计票人、监票人收集选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十)大会主持人宣读大会决议,相关人员签署文件。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结束,会议闭幕。

第三部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后附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附件:《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及科学决策水平,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发展概况

2023年受全球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国内外消费市场疲软导致公司营收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回落,且由于公司近年来的重要客户SleepmeInc.(以下简称“Sleepme”)启动ABCs程序,产生应收坏账486.40万美元,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出现亏损。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959.14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

20.29%;实现营业利润-2,293.2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37.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7.95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

123.19%。公司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Sleepme应收账款处理情况

由于近年来的重要客户Sleepme于2023年

日依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启动ABCs程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最大应收账款余额

486.40万美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23年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公司通过多渠道积极跟进ABCs程序进展,近期获悉Sleepme的债务远大于其资产价值,公司作为无担保债权人无法获得任何债权清偿,已按照内部制度对该部分坏账进行核销。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加严客户信用的监管和评价等措施,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二)研发投入情况及研发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研发创新,以持续稳定的研发费用投入,在热电材料、制程工艺等方面不断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升核心竞争优势。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3,154.60万元,占本期营业收入

7.89%,同比提高

1.12个百分点;研发人员17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3.93%。

2023年,公司新增专利申请

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

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5件、外观专利申请13件;新增专利授权4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件、实用新型授权

件、外观专利授权

件;新增软件著作权

件。

(三)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情况热电器件方面,公司一方面发挥热电技术全产业链优势,继续保持产品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研发和质量管理优势,加大加快应用在通信、汽车、医疗等领域的热电器件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

2023年,为推进半导体热电制冷器件在通信、汽车等领域的国产替代,器件子公司完成了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目前已具备年产300万片微型热电制冷器件的生产能力,并可根据市场需求快速扩大产能。在通信领域,器件子公司202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115.82万元,用于5G网络中光模块温控的微型热电制冷器件已在多家头部企业实现批量供货;同时已与光模块厂商积极开展应用于数通400G/800G高速率光模块的MicroTEC的项目开发。在汽车领域,器件子公司已通过IATF 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开拓热电制冷器件的车载应用场景,2023年度形成销售收入236.40万元。

热电整机方面,公司持续对半导体制冷节能酒柜、静音冰箱、啤酒机、冻奶机、智能浴室镜柜、雪茄柜等现有产品进行升级迭代,提升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为解决高温、固定场所户外工作者的降温需求,公司自主研发了智能穿戴空调产品并升级迭代,有助于进一步加速人体汗液的蒸发,带走体表热量,有效提升降温体验效果

热电系统方面,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团队、丰富的客户定制化经验以及全产业链优势,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国产替代温控解决方案,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同,报告期内已向储能、医疗等行业的客户进行批量供货,实现销售收入

321.10万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完成股份回购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2023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8,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34%,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3.08万元,所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后续激励措施顺利推进,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得以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及稳定性,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五)优化人才建设,推进数字化智能工厂

2023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进一步围绕人才配置、员工培训、薪酬激励、绩效管理等进行优化,充分调动各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健全各事业部、各职能部门之间高效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提升业务服务质量。

公司进一步健全基础管理体系,全面梳理公司运营流程,进一步导入SAPERP、SRM、PLM、WMS、MES等信息化系统,覆盖公司各个业务领域、各个关键环节,以期达到从研发、销售、计划、生产、物流、供应链到售后的有效集成,实现管理现代化、营运正规化、运作精细化,助力推进公司数字化智能工厂建设,构建可视、可控、可察的高效运营体系。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时间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22项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11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7项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17项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2月27日《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职责,共计召集并召开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时间议案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9日《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9月1日《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等2项议案
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1月10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6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并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所有事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搭配担任,设1名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钟日柱先生(主任委员)、曹卫强先生、罗嘉恒先生、潘春晓先生、冯海洲先生。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2023年,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利润分配方案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决策阶段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

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的编制工作、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客观、公正与专业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了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为及时了解投资者需求和市场反馈,公司通过邮件、现场调研、电话会议、上证e互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倾听投资者声音。2023年,公司举办了3次业绩说明会;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及时回复了投资者各类提问

则;举行了

次投资者调研活动,接待了共计

家调研机构、160位调研人员、对外发布了12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较好地向投资者传递了公司发展逻辑及业务亮点,搭建了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桥梁。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勤勉尽责,强化运营管理效能,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扎实做好工作:

(一)全力支持经营团队完成2024年经营目标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推进应用于数通400G/800G高速率光模块的TEC产品研发,力争实现应用于储能行业的半导体除湿机在储能头部企业批量供货,加快应用于车载内饰温控场景、车载激光雷达的产品研发,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继续推进和完善全方面流程的数字化建设,以数字化技

术应用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加快热电产业园的建设,打造国内先进热电技术研发中心。

(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最新颁布的相关法规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前瞻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三)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四)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工作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进一步巩固双方良好、和谐、稳定的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进一步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深入学习各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从而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力争成为半导体热电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先企业。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二: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3年工作情况,形成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后附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3日

附件:《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4项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11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4项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忠实履行了监督职能,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还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严格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此外,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披露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经济效益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1、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进行,提高治理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1、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依法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监督公司内审部门的核查工作,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

议案三: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2023年财务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后附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附件:《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业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959.14万元(含子公司,下同),较上年同比下降

20.29%;实现营业利润-2,293.2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

137.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7.95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23.19%。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91,080.47万元,比年初下降3.31%;公司净资产68,124.96万元,较年初下降

6.19%。

二、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39,959.1450,131.89-20.29%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39,611.4650,064.06-20.88%
营业利润-2,293.206,134.82-137.38%
净利润-1,304.955,676.93-122.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27.247,560.61-30.86%
资产总额91,080.4794,195.13-3.31%
负债总额21,034.4421,183.03-0.70%
净资产68,124.9672,622.18-6.19%
资产负债率23.09%22.49%增长0.60个百分点
股本8,824.008,824.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62-124.19%

三、2023年度公司主要资产状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34,063.6936,924.24-7.75%
应收账款5,124.937,704.69-33.48%
应收票据0.00114.98-100.00%
其他应收款357.93106.00237.67%
存货16,409.7219,575.50-16.17%
流动资产61,376.1172,107.85-14.88%
长期股权投资831.72878.85-5.36%
固定资产11,236.6210,579.896.21%
无形资产8,008.807,578.035.68%

变动比率较大科目说明:

、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应收客户商业承兑汇票变动所致。

2、应收账款减少主要系收入规模下降所致;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四、2023年度公司主要负债和股东权益状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应付票据2,341.222,852.01-17.91%
应付账款3,707.213,595.403.11%
应交税费275.30392.49-29.86%
流动负债20,988.6821,137.08-0.70%
股本8,824.008,824.00--
资本公积40,406.2039,821.991.47%
未分配利润17,222.2420,670.59-16.68%
股东权益70,046.0373,012.10-4.06%

五、公司经营状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39,959.1450,131.89-20.29%
营业成本30,066.2037,039.40-18.83%
销售费用2,073.891,721.5520.47%
管理费用3,639.543,739.04-2.66%
研发费用3,154.603,396.35-7.12%
财务费用-1,027.20-2,095.52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3,323.62349.51-1,050.94%
资产减值损失-933.55-383.71不适用
投资收益0.63-88.43不适用
其他收益289.26470.34-38.50%
营业外支出87.10100.35-13.20%
利润总额-2,183.736,046.93-136.11%
净利润-1,304.955,676.93-122.99%

变动比率较大科目说明:

1、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全球经济周期下行等因素影响,终端市场消费需求不足,公司消费类整机产品出口销售不及预期所致;

2、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变动,主要系计提SleepmeInc.大额应收款项减值损失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主要系计提存货减值损失变动所致;

5、其他收益减少,主要系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收入规模下降影响所致。

六、现金流状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额5,227.247,560.61-30.86%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额-6,182.89-12,243.35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额-1,441.204,059.64-135.50%

变动比率较大科目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净额变动,主要系收入规模下降,回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净额变动,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额变动,主要系新增借款减少及股份回购所致。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四: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2023年度财务实现情况和2024年度公司经营规划,考虑面临全球经济周期下行等不利因素,形成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后附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日附件:《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附件: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特别提示:本预算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考核指标,预算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内外市场状况的变化情况,以及经营团队的管理能力等因素,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根据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实现情况和2024年度公司经营规划,考虑面临全球经济周期下行等不利因素,公司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5.0-6.0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25.13%-50.15%;预计税后净利润0.4-0.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该目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预算编制基础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参照公司近年的经营情况及现有研发能力,结合公司2024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基本假设

(一)预算期内公司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五)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六)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营。

(七)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2024年,公司将继续凭借研发投入、技术积累、质量控制、全产业链以及规模生产等优势,整合市场、技术、人员和资本等各类资源,多层次、全方位提

高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确保财务预算的完成。我们将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产品研发及推广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推进应用于数通400G/800G高速率光模块的TEC产品研发,持续关注光模块厂商的国产替代需求,积极进行业务拓展,加速产品导入进度;力争实现应用于储能行业的半导体除湿机在储能头部企业批量供货;加快应用于车载内饰温控场景、车载激光雷达的产品研发,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做好新产品技术储备,不断研发全新的半导体技术应用产品。

(二)生产运营2024年,公司将持续开展精益生产改善项目,挖掘公司产能潜力和生产运营效率;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产品认证工作,优化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全面导入SAPERP、MES、WMS等数字化系统,强化各个生产制造环节的费用成本控制,降本增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加强销售风险管控,在扩大市场的同时做好应收账款的动态管理,严防财务管理风险。

(三)热电产业园2024年,公司将围绕产业升级扩能及基地建设的战略核心,聚焦核心产线,合理统筹规划,强安全、重质量、提效率、降成本,推进热电产业园的高质量建设;引进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及软件,优化研发响应速度,建设完善的研发体系,建立数字化智能工厂,打造以半导体热电技术为主导的研发生产基地。

(四)人才建设2024年,公司将以业务规划为导向,持续引进中高级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优化组织架构;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综合运用薪酬绩效、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激发持续创新动能,推动研发团队技术能力建设,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五: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毕《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上述文件反映了公司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3年年度报告》。

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六: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9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222.24万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运营情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3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1,633.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3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33.08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七: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

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

7.2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

)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照公司相关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按照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薪酬(津贴)标准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八: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如下:

一、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

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津贴。

二、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

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不领取薪酬,亦不领取津贴。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九: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一家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中审众环系公司2023年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为了保证公司财务审计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16人。

7、业务规模:中审众环2023年度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和纪律处分

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兵,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成为中审众环执业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最近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王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签

字注册会计师夏敏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系按照中审众环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以及参照同地区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收入规模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2024年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60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报审计收费金额--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10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内控审计收费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十: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应对外汇波动的风险,基本锁定出口产品预算人民币对美元的结算价格,确保出口业务不因汇率变动因素而产生大额不可控的汇兑损失,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2024年度出口预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4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十一: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金融机构综合

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金融机构最终批复的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和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以定期存单、保证金、应收款项等为上述贷款进行质押担保,以公司厂房为本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子公司成都万士达瓷业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提供担保。后续公司如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按照规则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拟申请的70,000万元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项目贷款、票据、保函、理财等,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补充生产流动资金、工程建设资金及相关理财等。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就授信、贷款相关事宜进行谈判;

、具体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贷款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贷款协议;

3、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出具决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第四部分听取事项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钟日柱)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钟日柱,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

月出生,2007年

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统计学专业,同时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双学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月至2015年

月就职于广汽商贸汽车用品有限公司;2015年

月至2019年8月就职广东睿哲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9月至2021年6月任广东新锐人才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

日至2021年

月29日在广州利爱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任监事;2017年8月16日至今在广州简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2018年

月至2021年

月在广州慧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在佛山高维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年

月至2022年

月就职于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至今就职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2018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或通讯亲自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钟日柱44003

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上述会议,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召集或出席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对所议事项投了同意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出席战略委员会次数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出席提名委员会次数
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钟日柱33002233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就资产减值、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并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沟通;在审计期间,通过现场、电话会议等方式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及建议。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材料,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沟通,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充

分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与电子签名方式,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是必要可行的,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则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稳步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我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经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我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审计从业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聘任刘淑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我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本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状况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了解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本人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等前提下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凭借自身积累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钟日柱2024年5月23日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潘春晓)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春晓,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

月出生,2004年

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律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7年7月至1999年6月就职江苏省连云港市佳友贸易公司;1999年8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2005年1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或通讯亲自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潘春晓44003

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上述会议,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召集或出席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对所议事项投了同意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出席战略委员会次数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出席提名委员会次数
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潘春晓33002233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就资产减值、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及建议。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材料,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沟通,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充分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与电子签名方式,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是必要可行的,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则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稳步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经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我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审计从业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聘任刘淑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我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本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状况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了解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本人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等前提下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积极更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外部监管要求,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潘春晓2024年5月23日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冯海洲)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海洲,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

月出生,1992年

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通讯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2年4月至1993年2月就职于辽宁邮电管理局电信处;1993年3月至1995年2月就职于深圳长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1995年3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院院长;2014年

月至2017年

月任中兴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深圳和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1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或通讯亲自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冯海洲44003

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上述会议,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召集或出席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对所议事项投了同意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董姓名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出席战略委员会次数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出席提名委员会次数
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冯海洲33000033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就资产减值、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高度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及建议。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材料,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沟通,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充分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与电子签名方式,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是必要可行的,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则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稳步推进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经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经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我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审计从业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拟聘任刘淑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我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本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状况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了解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本人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等前提下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在公司所处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冯海洲2024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