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信科技: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662证券简称:富信科技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股东联升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股东联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或“联升投资”)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69.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082,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联升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绰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绰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4.63%减少至
0.00%。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3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联升投资有限公司 | 4,082,000 | 4.63% |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联升投资、绰丰投资均系CoherentCorp.持股100%的公司。联升投资、绰丰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 1 | 联升投资有限公司 | 4,082,000 | 4.63% | 4,082,000 | 4,082,000 | 4.63% | 0.00% |
| 合计 | 4,082,000 | 4.63% | 4,082,000 | 4,082,000 | 4.63% | 0.00% |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月) |
| 1 | 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428,000 | 1.62% | 6个月 |
| 2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510,000 | 0.58% | 6个月 |
| 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343,000 | 0.39% | 6个月 |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297,000 | 0.34% | 6个月 |
| 5 |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58,000 | 0.29% | 6个月 |
| 6 |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30,000 | 0.26% | 6个月 |
| 7 | UBSAG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200,000 | 0.23% | 6个月 |
| 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99,000 | 0.11% | 6个月 |
| 9 | 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90,000 | 0.10% | 6个月 |
| 1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90,000 | 0.10% | 6个月 |
| 11 | 广州市乾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71,000 | 0.08% | 6个月 |
| 12 |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70,000 | 0.08% | 6个月 |
| 13 |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70,000 | 0.08% | 6个月 |
| 14 | J.P.MorganSecuritiesplc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70,000 | 0.08% | 6个月 |
| 15 |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66,000 | 0.07% | 6个月 |
| 16 |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0.06% | 6个月 |
| 17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0.06% | 6个月 |
| 18 | 深圳骏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0.03% | 6个月 |
| 19 |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0.03% | 6个月 |
| 20 | 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0.03% | 6个月 |
(二)本次询价过程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
月1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4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
家、信托公司
家、期货公司
家。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5月14日7:15:00至9:15:59,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0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69.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408.200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