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新风光(68866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3-015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涵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对公司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和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

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因此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能够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